按现行政策规定,在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的,暂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0%核定缴费基数。如果您2024年的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上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办理退休时您需要先到税务补缴10%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整个补差流程约需3至5个工作日,将会增加退休办理时间。
衡阳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通常在6、7月份公布,如您是2024年7月份前退休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且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60%的,建议您2023年12月20日前在衡阳税务微信公众号、衡阳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选择“二档(70%)”及以上的缴费档次。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为1992年4月1日)前,职工或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因每个人的工作经历不同,人力社保部门需审核原始档案,来认定您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为避免因档案资料不齐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我区已推出企业职工退休档案预审服务。每月21日至月底工作日,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专区申请档案和缴费信息预审。
申请途径:①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年内向区社保事务中心申请预审;②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内向区社保事务中心申请预审。
如您曾在市外参加过企业职工或在市内外参加过其他险种基本养老保险但未按规定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或者存在有多个养老保险个人编号、重复缴费记录、欠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形,将影响退休手续的正常办理,建议您在退休前及时联系区社保事务中心或镇乡(街道)社保所,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处理。
在线查询途径:通过“衡阳人社”APP“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明细、个人账户信息”(市外参保的,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或者所在省市相关渠道查询)。
在办理退休手续及发放养老金过程中,为确保社保经办机构能够及时为您提供精准服务,如您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已更换新号码,请及时通过“衡阳人社”APP“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功能维护手机号码,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就近的镇乡(街道)社保所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