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活用工是相对正式员工而言的,在《劳动合同法》中,正式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太容易,而辞退成本过大,所以劳务派遣的员工风险较小。
2、节省企业用人成本。
企业必须给正式员工支付除规定工资待遇之外,还有补贴、路途不住、餐补奖金福利待遇,而派遣员工则不需要。
3、降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
由于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所有有关劳动保障及管理风险都由派遣单位承担。
4、解决政府及失业单位编制不足问题
使用劳务派遣使得政府及失业单位的用工突破编制的限制,同时不占用自己的正式员工编制,招聘工作简单又盛世。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比如:
1.临时性的工作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2.辅助性工作岗位,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企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适合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