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应注意的事项
仲裁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凭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仲裁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被诉人名称、地址,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同时要注意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案件,要写明企业的性质,如是合资还是外商独资。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是文书的重点部分。首先应当一一列出要求对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加班费用等。其次要针对请求部分写清事实和理由,主要写明入职时间,工资支付情况,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及争议产生的过程,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写清要求被诉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要根据事实写清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证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
(3)申请人本人署名或盖章,写明申请日期。
书写时要注意的问题:
(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必须在法定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
(3)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4)可以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案件代理人,代理立案,参加仲裁。
(5)在立案时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指定的时限内交付仲裁委。
申请经济合同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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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经济合同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1、仲裁申请书(标的金额50万以下提交三份,标的金额50万以上提交五份)。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电话、邮编等,单位则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与职务、联系电话、邮编等。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项及事实与理由。申请书应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水笔书写,也可打印,但不能用红色、黄色等其他颜色书写,也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毛笔等书写。申请人是个人,申请书末尾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申请书末尾应盖单位公章,公章及签名应为原件,不能复印。
2、仲裁协议(提交一份)。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单独签订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签订的仲裁条款。
3、当事人(提交一份)。申请人是个人,应向本会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还应提交结婚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同时应出示原件由本会工作人员核对。当事人中的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除应向本会提交该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交该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由本会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是单位,应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原件、单位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时应出示原件由本会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应预先核查的(个人)、工商登记资料(单位),并向本会提交相关原件。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提交一份)。申请人可聘请律师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作为案件代理人,是否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代理人参加仲裁,需向本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应明确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及具体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范本,不能仅写“全权代理”),同时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资料。授权委托书末尾应由授权人本人签名,或授权单位盖章。
5、证据材料及证据清单(标的金额50万以下提交三份,标的金额50万以上提交五份)。提交的证据,应当附有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中应对提供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证明内容作简要说明,签章并标明提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