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①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②发生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或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1、申报流程
该事项属于申报享受增值税减免事项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相应栏次,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11608,填写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2、办理渠道
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改第案例
一家餐饮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8月5日为客户开具了2万元的3%征收率增值税普通发票。8月实际月销售额为15万元,均为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因公司客户为个人,无法收回已开具发票,还能否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案][例
此种情形下,该餐饮企业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15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减税申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无需对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换开。
案][例
此种情形下,该餐饮企业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15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减税申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无需对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换开。
政第依据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