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确定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284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852元,下限为3770元。此标准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据了解,我省按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准值。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和工资总额,经计算,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6284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852元(即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3770元(即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
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职工实际工资已超过月缴费基数上限,则仍以月缴费基数上限即18852元/月作为缴费基数;如果职工实际工资低于月缴费基数下限,则仍以月缴费基数下限即3770元/月作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不建立个人账户,以月缴费基数下限即3770元/月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