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