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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养老金能继承吗?

  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养老金能继承吗?

  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养老金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死亡后其亲属能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具体的金额要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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