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解的朋友们,可能会有一个误区:如果我不买房,那我的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就没有用呢?实则不然:
只要您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您及您的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没有提取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并满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依法承租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2、依法承租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3、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依法承租本市市场租赁住房。
此外,如果你是下列职工,不仅可以提取公积金租房,还可以交物业管理费: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3、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
1、支付房租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注意: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