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一系列支持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明确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含创业园区)总量保持在400家左右,在孵创业实体(含创业企业、创业团队、创业项目)1万家以上,力争实现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的具体目标。
《通知》明确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园区主建、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将硬件好、资源优、服务能力强的各类创业园区、工业园区、院校创新创业学院等单位纳入建设范围。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运营,凝聚各方资源力量,打造特色基地。
为了进一步提升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能力和孵化质量,《通知》对孵化基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健全了服务体系。明确了15项创业孵化基地服务项目清单,由各级创业孵化基地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和对接在孵实体提出的服务请求。要求各地人社部门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和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班;要为各创业孵化基地至少对接2名湖南省创业创新导师团成员(专家、讲师至少各1名),为在孵实体提供创业辅导、技术辅导、政策辅导、赛事辅导等各项创业服务。二是优化了经办流程。将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纳入了湖南省一体化经办平台。创业项目可以通过系统实现入孵申请、资料填报、服务申请、出园退出等流程。创业孵化基地可以通过系统开展基地的认定、复评以及补贴申请,缩减经办流程,实现全省孵化基地业务协同、数据集约、过程可视。三是规范了基地建设。明确了省、市、县(区)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标准,对于孵化基地认定和复评的时限、程序以及资料进行了规范。
为进一步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平台支撑的作用,《通知》加大了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政策支持力度。明确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级孵化基地根据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成效,按照孵化基地每年的在孵实体数、工商注册数、带动就业数三个层次进行补贴,基地每年享受创业服务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相比过去,支持政策更加普惠、资金使用更加规范、补贴标准更加量化,可以更加有效地激发中小型孵化基地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自身孵化水平和能力。同时,通过支持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各类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展示交流等创业活动,允许孵化基地可以为在孵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等措施,不断引导创业资源向孵化基地集中,为创业孵化基地赋能增效。
创业孵化基地是培育和扶持初创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平台,是人社部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和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的重要载体,也是湖南省“五创联动”工作的关键支点。通过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可以有效实现人社部门五创服务的联动互动,真正实现对创业者从参与创业培训、申请孵化入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接创业资源、提供展示平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形成人社部门支持创业的政策合力和工作闭环。
目前全省有各级创业孵化基地395家,相比2021年增加116家,在孵实体1.22万个,扶持1.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3.4万人,创业成功率超过70%,已孵化出大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实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