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保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间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误区二、不签合同就不用交社保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岂不知,劳动关系的确定可不仅仅取决于一纸合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缴纳。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考勤记录;
(四)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误区三、上下班路上摔伤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算是工伤:
(一)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
(二)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
(三)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误区四、单位必须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
首先,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公司能否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取决于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称法人代表)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其不属于社会保险的强制参保对象。
误区五、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将社保挂靠别人公司,或者找人才资源服务公司代缴社保,几乎是很多失业人员的备选之路。
这种方式也是很多跨地区企业的首选,因没有在当地注册公司,不能给员工缴纳社保,就选择将委托其他单位为员工代缴社保。其实,这样是非常不靠谱的。2022年3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修订发布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了虚构劳动关系参保违规,从而带来通过社保第三方服务的传统方式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