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会见到这样有趣的现象,求职者在简历上无心写上的一些字句,如“婚姻状况:离婚”等(甚至写在简历开头),导致即便是个合适人选也得不到面试机会的应聘结果。个中原因是求职者在简历上留下了失败的印象。这是个求职过程中容易被忽视的地方。
不论你如何看待离婚一事,把它放在简历中,就立即使你贴上失败者的标记。如果你结婚了,就实说无妨;如果你离婚了,就说你还“单身”;如果你正处于分居时期,仍然说你“已婚”。
假设老板聘任员工都是为了达成某项结果,那么,在简历上标明你的失败,自然对你极为不利。受挫的记录,几乎人人都有,所以失败并不足为奇,只是程度大小和是否能平衡的问题而已。例如,考试失败并不表示世界末日,只要你卷土重来再通过考试,说不定你还能从中获益良多。但简历不合适表达这些观点,面谈时说或许更合适些。
误导的工作头衔也会使你看起来像是个失败者。请参考下列“事业模式”:现任工作:营销经理前任工作、营销总经理前前任工作——营销经理为什么你会从“营销总经理”调回原职“营销经理”呢?对此你有或许充足的理由,可并不适宜在求职信上详细说明,但是你不去管它,别人自然会误以为你是能力不足才被“贬回原职”。
事实上,同样的工作头衔在不同的公司便代表不同的意义,如果你觉得以前的工作头衔可能给人错误的印象,不要犹豫,把它改换成别的名称,必要时,再在面谈时解释这么做的理由。
企业在刊登招聘广告时通常不会说明他们愿意付的总报酬额是多少,但他们会要求你说出你的总报酬额。如果你自愿降薪到招聘企业,企业会觉得你是在利用他们“填补空缺”;如果你目前的薪水不能精确的反应出你的价值,那企业又会认为你过于“微不足道”而无法胜任他们的要求。因此,待遇的商议最好还是将它留到第二轮面试时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