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企业员工,从高层到中层一直到基层,在每天的工作中,都会面对三个基本问题:做什么?怎么做?做成什么样?
面对做三个基本问题,各岗位员工有三种处理依据:
一是依据公司制度:根据公司已有制度规定的岗位职责以及其它相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二是依据领导命令进行处理:根据领导的命令和要求进行处理,命令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正式的红头文件、一般的文件、邮件以及口头的指示和要求等。
三是既找不到制度依据也没有上级指令:这时员工只能自己看着办,这种情况要么请示领导,按领导要求办;要么自己做主,按自己的理解办。
在现实中,一般来讲员工不会只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应对,员工会组合应用三种应对方式。但是,三种方式在所起作用的比重不同,将导致不同的结果。
在现实中,在企业里面最常见的管理方式是:命令管理(人治管理)和制度管理(法治管理)两种。第三种方式(即员工自己决定)应该说是比较少见的,或者说是临时的,这种方式最终结果一般都会逐步走向第二种方式。为什么呢?在员工有上级领导时,员工在的工作一定会尽量向上级领导请示,这样做的好处有两点:
自主决定工作结果能否符合上级和公司要求,有很大不确定性,一旦出现工作失误或风险就要员工自主承担,员工压力会较大,为了规避风险,员工会尽量找领导请示,根据领导要求办,这样就可以少担责任和风险;二是有助于跟上级领导处好关系,在企业里面,上下级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员工不跟上级沟通,自主决定、自主工作,可能会引起上级不满或者上级的不理解,因此员工一般不会自己轻易做主,会尽量找上级沟通和请示。对于上级领导来说,也会希望下属将其放在眼里,都跟其沟通和请示。在两方的共同作用下,第三种方式的最终结果会逐步演变成为第二种方式。
人治管理对一个企业非常重要,而且是必不可少的。人治管理具有灵活、快速、直接等特点,易起到“随需而变”、“灵活高效”的效果。但是其不足是:简单依靠人为判断、决策和指挥,容易出现“独断”失误、指挥前后矛盾、员工无所适从;执行结果有问题时,相互推诿责任,难以找到明确的责任主体;多层级传达和指挥时,易出现偏差,而且层级多时,偏差可能很大;如果完全采用人治,企业规模大时,事事都要多层级传递指挥,耗时、耗力,效率低、成本高。因此,当企业小的时候,人治管理占主导地位,是小企业保持灵活高效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企业大时,如果没有改变管理模式,仍然主要依靠人治管理,组织的效率会非常低,而且高层会陷入大量的事务工作,无暇重点、认真关注公司重点事项。中下级员工会陷入大量无聊的排队等待“领导点头或签字”的痛苦中。
制度管理对于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运行效率高低、员工执行力强弱、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