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灵活用工发展如火如荼,在疫情影响下,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实行灵活用工。
灵活用工不同于固定全职,企业可根据用人需求,灵活聘用人才,双方并没有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动关系。这种模式更加灵活,进出流程简单,由第三方机构跟踪式服务。
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
1、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为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方面,则可以选择非全日制用工:
①以小时计薪为主,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天;
②平均日工时不超过4小时,周累计工时不超过24小时;
③无需约定试用期。
2、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
劳务派遣用工虽然是当前灵活用工的主流模式,但适用劳务派遣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从岗位特征看,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②从主体资质看,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的法人实体,需经过行政审批。且禁止左手倒右手,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③从用工比例看,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④从合同期限看,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
业务/岗位外包,通常被称作劳务外包,将公司运营流程中的某一个环节的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服务商,利用外部专业的劳动力来完成内部非核心业务的一种经营模式。既能保证企业的主价值链更加聚焦,又能使得外包工作的质量通过专业公司的服务得到提升。
适用于办公室通用岗位,但近年来不少动漫、编程等科技公司为追求企业效率,也纷纷采用该种用工模式。
4、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
1、劳动密集型企业;
2、高流动性企业;
3、人工成本压力较大企业;
4、平台型新兴企业。
1、盘点岗位,看企业里哪些岗位可以使用灵活工。一般来讲,不需要很强的专业技术性,不处在经营管理核心环节,不涉密的岗位,都可以采用灵活用工。
2、选取用工方式:针对不同的岗位,可以选择不同的用工方式。
(1)对于有一定的技能要求,或社会上招聘有难度,长期有需求的岗位,建议用劳务派遣;
(2)对于非主业的岗位,建议采用外包方式;
(3)对于工作量不饱满的岗位,建议采用非全日制(小时用工)或兼职方式;
(4)对于需要师带徒成长的岗位,建议用实习生或者返聘方式。
3、建立内部流程:甄选机构→比选采购→签订协议→法律文本→上岗培训→劳动者考核→续签或退还员工。
4、做好与服务方、劳动者之间的法律文本:掌握各种灵活用工模式的基本操作,并按照法律要求准备与服务方的合作协议,以及与员工的合作协议。
5、建立内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灵活用工的管理。虽然是灵活用工,对劳动者的要求却与正式员工应同样管理。因此需要通过规章制度等来进行约束,通过上岗培训来提升工作质量同时也更需要管理者的激励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