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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吗?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提出约定服务期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服务期是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

  离职时公司未发年终奖,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依法协商确定年终奖的分配办法、计发方式、领取条件等,劳动者离职时符合年终奖领取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兑现。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次数限制吗?

  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没有次数限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离职当月单位要缴社保吗?

  需要。

  员工离职的当月,员工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应为员工缴纳在职当月社保,否则企业可能面临补缴风险及滞纳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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