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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当由谁交付

  一、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当由谁交付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二、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主要有以下流程:

  1、入院前持病历、入院通知单到工伤生育保险科办理入院登记。

  2、出院后持单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处方、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登记表或转院审批表送工伤生育保险科初审。

  3、财务科复核。

  4、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5、次月10~15日持医疗保险证到财务科领款。

  三、认定工伤前治疗费用由单位承担吗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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