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经济市场影响或者行政政策要求,用人单位搬迁可能在本行政区或者跨行政区进行。审裁机构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一般既要尊重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会根据搬迁的距离、是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补贴及调整工作时间等因素判断是否会对员工造成实质影响,是否会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
2、为了避免发生大规模纠纷,建议用人单位在搬迁之前,先行准备搬迁条件,比如提供往返交通班车、提供休假补偿,甚至提供住宿条件等。然后,形成《搬迁方案》通过民主程序向劳动者征求意见并积极收集反馈信息。最后,对搬迁后的岗位安排情况进行说明并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3、实践中,有部分劳动者不接受搬迁后调整的岗位,用人单位则须结合搬迁是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否,则劳动者限期不到岗上班,就属于旷工。如是,则用人单位可以考虑给予离职经济补偿金或安排待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