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一到月底发现进项不够了,就开始大量作废发票,殊不知,只要你敢违规作废,税务局就敢查你!
曾有一公司因作废了两张发票引起税务局长达10个月的稽查,最终对该公司开具的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违规作废行为,造成的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
不仅需要补缴增值税、所得税,还需缴纳高额罚款及滞纳金!
那么,什么情况下发票可以作废呢?
发票常见的作废原因有: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
发生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开具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在收到退回发票联、抵扣联后,符合作废条件的,按照作废处理。
在发票开具时发现有错误,可以即时作废。
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需要注意的是:开票系统作废发票后,需在纸质专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留存全部联次10年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发票满足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都可以作废!
像增值税电子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进行冲减
成品油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已勾选申报抵扣或已退税勾选确认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