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情况提出方:企业
解除原因:协商解除
适用范围:不论何种类型,也不需任何条件,都可协商解除
第二种情况提出方:企业
解除原因:预告通知解除(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适用范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无法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提出方:企业
解除原因:裁员
适用范围:破产;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履行法定程序后的裁员。
第四种情况提出方:企业
解除原因:劳动合同期满
适用范围: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第五种情况提出方:企业
解除原因:企业破产
适用范围:单位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六种情况提出方:员工
解除原因:随时通知解除
适用范围: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种情况提出方:员工
解除原因:无需通知立即解除
适用范围: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规违章强令冒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