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权益,劳动法在这方面也是有相应规定的。一般来说,针对明明有年假,但却被迫清零的情况,对应的措施分别有:
1、对于直接取消员工年假的,直接按员工日工资的300%进行补偿,或是跟员工商量后,在来年进行补休;
2、对于取消员工年假,且是到来年12月31日之前拒不进行补休或金钱补偿的,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简而言之,妄想着以拖欠以致忘记的形式拒绝员工年假的,都只能走向消亡的结局。
年假是所有员工辛苦工作一整年的愿景,与其牺牲小利以为能创造更多利益,倒不如大气放手让员工惬意休息。毕竟,心舒坦了,工作效率也就舒坦了,工作效益自然也就舒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