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休未休年休假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x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注:日历天数有一天算一天,无需剔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应休年休假为5天。
(304+365)x5-2≈2.16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因此有2天年休假未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