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资如何补偿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接受行政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
(2)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该罪的,具体要接受以下处罚:
1、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公司老板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以上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