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工时制
1、劳动者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
2、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必须事先与工会商量,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怎么计算?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天÷8小时×延长小时数×150%。
2、休息日加班的
能安排补休的则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8×工作小时数×200%。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8×工作小时数×300%。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到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天÷8小时×延长小时数×150%。
(其中,以“月”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情况下,其每月标准工作时间为20.83×8≈167小时)。
2、休息日加班的
因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特点即为在特定周期内计算工作时间,不像标准工时制设有相对固定的休息日,因此,没有休息日加班工资这一项。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天÷8小时×延长小时数×300%。
举例来说,某岗位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A员工当月工作180小时,其中适逢法定节假日上班8小时,那么,计算加班工资时,超出标准工作时间167小时的13小时中,8小时按300%计,5小时按150%计。
三、不定时工时制
不定时工时制,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
1、工作日加班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休息日加班的
能安排补休的则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天÷8小时×延长小时数×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天÷8小时×延长小时数×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