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1年1月(含)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2021年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1608元/月*50%=804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杭州市区为1608元/月*20%=321.6元/月)。
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三、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哪些材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2)《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四、如何申请失业补助金?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衡阳政务服务网、APP、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申报;
线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