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险一金大改:
“五险一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最近,“五险一金”迎来一个大变化,建立“黑名单”制度。
人社部去年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第5条规定,“五险一金”迎来一个大变化——将会建立"黑名单"制度。
以后,下面这些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坐高铁、乘飞机、考公务员可能受到限制。对于企业来说,不给员工缴“五险一金”将会付出更多的代价。
据征求意见稿第5条规定,下面这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5)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列入“黑名单”将受到哪些惩戒?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社保“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备忘录》规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三,社保“黑名单”惩戒期限有多久?
社保“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住房公积金方面:6种情形将列入“黑名单”
住建部近期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以下6种情形将列入“黑名单”:
(1)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
(2)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仍不执行的;
(3)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
(4)逾期提取或者协助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退回的;
(5)违规获取或者协助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6)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期以上,经催收仍不偿还的。
“黑名单”期限有多久?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计算,一般为1年。可见,对于个人来说,虚假参保、骗保、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对于企业来说,以后,不给员工缴“五险一金”也将会付出更多的代价。
今年起,企业的这些行为视为违规:
(1)不全员交社保:
与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这是掩耳盗铃行为,其实并没有法律效力);
挂“羊头”交社保。一些城市宽容征收法是:一个公司至少得有一个人买社保,以前就算你过了。现在也会逐步规范起来。
(2)尤其是这些企业:
建筑施工、劳务派遣、物业安保这几类企业,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比比皆是,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制作工资表虚增成本(那怎么和社保比对得上?),绝对是重点检查名单。
(3)拒保欠保
这属于比较恶劣的。但是和你经营密切相关的税务机关,惩治方法很多:降你的纳税信用评级,限制领购发票、限制开票…你不申报社保,可以给你核定;你欠缴社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逾期不缴纳的,将会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4)统一按最低标准交社保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同,但是原理都是一样的。
工资<下限,按下限基数交;
下限<工资<上限,按实际工资交;
工资>上限,按上限基数交;
所以,如果不是按这原理交社保的,都是不合规的,将要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