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那么,非税收入中关于支持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有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吧!
1、为什么要缴纳残保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多少?
安徽省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3、残保金的申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按年申报,当年申报缴纳上一年度的残保金。
4、残保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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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残保金有哪些优惠政策?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征收残保金有没有上限?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