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可以裁员,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