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工人日报》刊发了一篇《三问互联网企业“大小周”工作制》报道,引发网友热议,冲上热搜。该报道显示,短视频、在线教育、出行、电商等领域的部分互联网企业推行“大小周”工作制,即每两周中,员工一周可以休息两天,另一周只能休息一天,如此循环往复。
“大小周”工作制合法吗?需要经过员工同意吗?需要支付加班费吗?上述报道给出了明确答案。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劳动者生命、健康和工作时间的话题保持着较高热度。先是有一互联网企业员工凌晨猝死,后有“应届毕业生拒绝996被某快递公司辞退”,如今“大小周”的话题又进入了公众视野。
有些巧合的是,龚先生的一个朋友不久前刚从有员工猝死的涉事互联网公司辞职,放弃了部门负责人的位置和七位数的年薪,而她辞职的理由很简单——太累!几乎没有前半夜下班的时候。
近年来,关于“996”“715”“007”等各种魔幻上班时间的讨论,进行了一轮又一轮。
首先,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标准”之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应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要与劳动者协商、征得其同意,同时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有特殊原因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其次,员工加班之后,企业要么安排其调休,要么需支付加班报酬;节假日安排加班又不能调休的,企业还要支付200%或300%的工资报酬。
再有,企业实行什么样的工时、给员工安排多少工作量,不是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而是要“走程序”——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要将相关制度和决定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遗憾的是,有时,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当周围人都在默默承受超时加班,当老板将加班描述得那么美好和励志,当薪酬确实挺可观,多少人有勇气站出来对这种“存在即合理”说“不”?
必须承认,一些互联网企业的用工不怎么讲“武德”。高薪确实有,但那绝对是劳动者用相应的劳动量、贡献率换来的,每一分钱都对应着辛苦和付出,对应着睡眠的减少、发际线的后移、各种疾病的上身。
互联网企业真的慢不下来吗?真的不能顾及员工的健康和权益吗?
如果说,一些企业在起步阶段、原始积累阶段,为了能够活下去、为了明天更美好,需要凝聚更多干劲、力量,需要所有员工多付出一些、少计较一些,或许可以理解。但是,当一家企业已经成为所在行业或领域的佼佼者,其显然不能再以让员工“以命换钱”的方式存续和发展,而必须讲一讲作为一家现代企业所应具备的“武德”——把员工的健康提上日程,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寻求更加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前段时间,“外卖骑手被困在系统里”的报道引发各方关注后,有外卖企业表态将修改系统设定,推出“每单多等5分钟”的功能。龚先生以为,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介意多等5分钟,不给骑手5分钟的恰恰是相关企业——冰冷的算法给劳动者设定了严苛的考核和计酬办法。这些企业不是不能慢下来,而是不想慢下来。
回到一些互联网公司的“大小周”工作制也是如此,主动权或许从来不在劳动者手里。对企业的游戏规则,劳动者只能遵守,不能质疑——质疑就意味着失去饭碗。
在加班这件事情上,若干互联网公司似乎“步调一致”,一再挑战劳动者的能力上限和身体极限。这样的“节奏”究竟是谁带起来的?为什么不能“破”?
以加班换产出、用健康换效益,这种简单粗暴的用工方式不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应有的姿态。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我们应该给予劳动者的是关怀和温暖,而不是冷漠、无视和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