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务派遣工的劳资纠纷时有发生,他们将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一起来探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律师有何建议:以下是近期办理的三个劳务派遣案例,以供劳务派遣工遇到侵权时好维权。
案例1:脚伤,上诉法院获赔偿。应先生是劳务派遣工,他被劳务派遣公司派到了一家机械公司做钳工。去年9月16日,他在上班时,不慎压伤了脚,经治疗后,却留下残疾。事发后,劳务公司与机械公司在签订劳务协议时,未注明职工受工伤,找哪个赔钱。应先生就找劳务公司和机械公司,但双方互相推诿,让应先生东奔西跑一个多月,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今年5月,应先生找到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应先生终于拿到了工伤赔偿3万多元。
案例2:请病假,被辞职工获补偿。今年年初,林小姐被劳务公司派到温州鹿城一家化妆品公司做销售员,与她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久,化妆品公司将其派到温州某大型超市工作。5月21日,林小姐向化妆品公司工作人员请病假,但没批准,双方发生不愉快。次日,化妆品公司不让林小姐上班了,也没及时通知劳务公司。就这样,林小姐在家里呆了十几天未去上班,劳务公司也没人过问她。5月初劳务公司发工资时,林小姐未领到4月、5月份的工资。7月11日,林小姐向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了法律援助,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并提出了支付4月、5月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7000余元。8月3日,经庭前调解林小姐与劳务公司达成和解,劳务公司支付4500元。
案例1:遇工伤,法律援助终获赔。去年12月,陈女士被成温州某劳务公司派到瓯海一家学校伙食团打杂工,月薪2000元,为其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今年5月6日,她在厨房切肉时,不慎将手弄伤,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事发后,罗女士多次要求劳务公司和学校赔偿相关费用,他们两家互相推诿,始终未得到解决。今年6月,陈女士找到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陈女士很快申请了工伤认定,鉴定为10级伤残,并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提出了5万余元的工伤赔偿。不久,陈女士仲裁胜诉,但劳务公司起诉至法院。今年8月,在庭审中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其各种工伤赔偿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