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综合工时的劳动者周六、周日上班,算加班吗?
答: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遇到周六、周日的,属于正常工作,不算加班,无需给予补休或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另行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对于批准周期内工作总时间与标准工时制比较后,有多出的小时数,应按15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