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单位员工,由于单位3个月未支付工资,因此我已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仲裁已受理,想了解一般审理期限需要多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