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商务部获悉,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人的家政业即将迎来更为严格的健康准入制度。近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并规定体检结果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家政服务员应再次进行体检。
近年来,家政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良莠不齐、带病上岗等乱象始终困扰着家政行业的健康发展。其中,家政人员健康问题一直是家政投诉的热点,也是行业监管的难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家政服务员的体检要求并不明确,体检工作也较为随意和混乱。由于一些家政公司、中介缺乏审核考察,一些雇主不得不自己带家政人员去医院体检。
针对家政从业者健康准入问题,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家政人员的体检标准和项目,并按照服务对象和接触方式,将家政服务员分为一般家政服务员、居家家政服务员、养老照护服务员和母婴照护服务员等四个类别,不同类型的家政服务员适用不同的体检标准。
同时,《征求意见稿》依照相关法律和行业实际,明确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消费者、医疗机构、商务和卫生主管部门各自在家政服务员体检中的责任。家政服务企业负责组织、督促家政服务员定期接受体检。家政服务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医疗机构要按照《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标准(试行)》和《家政服务员体检基本项目(试行)》开展体检工作,保证体检质量,出具体检报告。商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家政服务业管理和促进职能。卫生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在12月5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旨在创造卫生、安全的家政服务环境,维护家政服务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政服务人员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据了解,商务部正考虑修订《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还包括研究制定信用评价、服务分类等标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家政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认证以及探索建立家政服务消费者的信用记录等。
高峰表示,商务部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适时公布实施,更好地引导、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