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材料收集
在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须按照入职资料清单要求收集相关材料,并可参考下表审核入职资料的收集情况。
以上复印件在与原件核对无误后,须由新员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一致,由***提供”并签字确认。
二、入职材料验证
企业在招聘环节通常仅要求新员工提供部分相关证明材料,因涉及到新员工个人信息的保密,这些材料在招聘环节较难鉴别真伪。因此,在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必须对所有入职材料重新进行认真审查,避免虚假信息对企业产生的潜在风险。
三、劳动关系查证
如新员工存在如下情况,企业一旦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则将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竞业禁止协议。
涉嫌侵犯其他企业的商业秘密。
对新员工的原劳动关系情况的审核,主要通过《离职证明》中的内容审核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对《离职证明》中不能提供的信息,企业应要求新员工提供原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或证明人,以便查证。
四、健康状况审查
健康状况审查审工作应在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进行。新员工在入职时必须提供近期的体检报告,以证明自身的健康状况。审核体检报告的目的在于了解入职员工既往职业病、工伤情况,保证员工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在集体生活中不会造成传染病流行,不会因其个人身体原因影响他人等。
企业应根据岗位要求,制定相应的入职体检标准。入职体检标准应特别注意为避免就业歧视,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就业的条件。体检报告可以是新员工到企业指定的医院进行专门入职体检的结果,也可以用新员工近三个月内在由正规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