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台了《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个人社保欠费企业清缴欠费的相关问题。那么个人社保欠费怎么补缴呢?
缴清欠费方法
社会保险费欠费就是指由各级地税机关征收的用人单位未准时足额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应加收的滞纳金。主管地税机关根据税金“同征同管”的原则按月催缴本期欠费并对往期欠费进行清缴。欠费单位逾期未交纳或者补齐社会保险金的可以采取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储蓄帐户、书面通知欠费单位开户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转欠缴的社会保险金、要求欠费单位提供担保后签订《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方法催促欠费单位依法履行交纳社会保险金的义务。
社保欠费社保补缴
欠费不缴进入黑名单
该方法强调不依法申请和交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属于失信行为。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金两个月之内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金两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属于较严重失信行为拖欠社会保险金六个月以上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对一般失信行为主管地税机关可以对欠费单位采取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等方式。欠费数额很大的可以告知劳动部门的工会、主管机构及员工。对较严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经主管地税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协同认定后可以采取催款通知等方式在社会新闻媒体、自办媒体等公开告示并可以报同级信用监督机构分别纳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黄、黑名单。因此进入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将在将来经营、银行贷款业务等方面受到极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