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民航局印发《关于深化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民航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指出深化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畅通飞行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飞行技术人员对推进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要健全制度体系增设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飞行员。要完善飞行技术人员评价标准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飞行技术人员的首位。充分体现飞行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破除“四唯”倾向注重考察飞行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实践性论文不作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进一步淡化学历、奖项等要求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要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要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坚持以用为本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飞行技术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要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职称证书网上查询验证。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飞行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改革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民航局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能做好相关工作。要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