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不是薪酬必备项目
在证券公司工作的小胡刚拿到上一年的年终奖这个月他准备离职。但让小胡感到郁闷的是今年的工作已完成了一半上半年的业绩考核也达标了现在离职肯定要与今年的年终奖失之交臂。而小胡所在的证券行业年终奖比较丰厚能和全年工资持平但年终奖并不是在当年年底发放而是拖延到次年的年中发放离职将白白损失这笔奖金。
小胡已经不是第一次因为跳槽损失年终奖。之前他在银行工作单位每个月把工资的10%扣留下来作为年终奖在次年2月发放而小胡离职时已做完全年只是没有等到来年的2月份银行也没有给他补发年终奖。“其实年终奖应该是我们工资的一部分今年我也干了半年我还有资格领一部分年终奖吗?”小胡想找公司讨要个说法。
北京方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娄一林表示虽然年终奖是薪酬的形式之一但它并不是法律概念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年终奖如何处理它也不是薪酬的必备项目。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有年终奖的发放办法和数额那么只要同样付出劳动离职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但是若没有在上述文件中体现年终奖并不是必须要发的工资部分企业有完全的自主权。
“年终奖不是每个企业都有的与企业的文化、效益、行业规则、个人的绩效都是有关联的。”人力资源专家董一鸣介绍企业发放年终奖一方面是为了奖励员工去年的工作成绩;一方面是为了激励员工来年更加努力。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对年终奖非常谨慎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年终奖。因为若规定年终奖的分配方式和数额若做不到就成为员工诉讼的证据。有些单位会以单位规章制度的形式体现但会通过一些手段来规避风险或是改变年终奖的名称或是明确约定发放时已离职的没有资格等。
证据齐全仍可拿到年终奖
专家表示司法实践中对于年终奖的争议首先要看劳动合同中有没有合理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上述情况都没有那么法律上一般要求企业遵守基本的法律原则。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但是娄一林表示从实际提起诉讼的案件来看很难有胜算。
“虽然年终奖并不像工资那样明确在合同中但只要有证据证明单位每年有年终奖年终奖是全民待遇即使离开了也可以要求获得按一定比例来发放所做满月份的年终奖。”人力资源专家翟继满介绍这就要求员工尽量多的收集有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单位规章中关于年终奖相关规定的条款;收集单位向全体员工发送的关于年终奖何时发放、发放办法的电子邮件或是通知文件;单位关于年终奖问题是否召开过会议收集会议记录和录音;收集与自己同时进入公司、职位相同的在职员工拿到的年终奖数额请人证帮你证明等。
除劳资双方有约定或规定年终奖的发放用人单位有较大的自主权。因此人力资源专家董一鸣表示年终奖是对去年工作的肯定企业方很容易就可以找出种种理由和证据证明你由于工作业绩、态度等问题违反了公司的规章不能拿到年终奖。离职时最好以协商的态度解决。
维权支招
了解发放细节留存相关文件
不能一出现劳资纠纷就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最好在平时工作中就要多留心这样才能有更大的胜算。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签订关于奖金、提成方面的附加条款。越来越多上网外企签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合同可以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放心保)福利等事项签订协议。一旦员工与企业出现经济纠纷可以避免单打独斗。
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奖金内容希望公司告知是否内部规章涉及这方面内容的若规章不能下发给员工最起码要仔细看一下规章知道公司的年终奖是按照什么比例、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下发的做到心里有数。在单位公示有关发放奖金的相关通知时拍照留存。收集单位向全体员工发送的关于年终奖何时发放、发放办法的电子邮件或是通知文件。
在拿年终奖的时候要找公司人力资源了解自己工作评估标准、业绩怎样、知道自己的工作价值了解年终奖发放给自己的标准。若奖金没有按时发发邮件给单位人力要求他们给出解释并收集这些邮件。
平时和其他同事搞好关系若与单位出现诉讼纠纷可以通过平时搭建的职业人脉作为人证。年中离职若拿不到年终奖尝试与新单位协商是否可以补偿年终奖的损失。
专家观点
年终奖制度留人留不住心
企业通过年终奖的制度留人虽然对员工跳槽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给员工套着这种金锁链留住人也留不住心企业在员工心目中的品牌影响力也会降低。
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示而员工和单位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心理契约(其核心是员工满意度)一旦被打破其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后特别是知识性人才的工作热情降低这样对业务造成的影响不可估量。
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示而员工和单位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心理契约一旦被打破其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对业务造成的影响不可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