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省衡阳师范学校招聘教师公告【12人】
根据衡阳市“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我校目前正同耒阳师范学校、衡阳艺术学校一并积极筹建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9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中普通话教师岗位放宽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以上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其中美术岗位还可放宽为符合本条条件之一的美术专业院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或获得省级以上重大美术比赛奖的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
(二)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28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普通话教师岗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年龄须在2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为准。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
4.各岗位报考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全日制相应学历毕业证及高中或中职层次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6.在各级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教师工作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
9.有其他不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xls
衡阳师范学校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