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有企业用人的标准,录用什么样的人,这是企业的权力;个人有个人选择职业的自由,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职业,这是个人的权力。
2.一个组织的使命,是让组织活的长久一点;一个职场人的使命,是让自己的职业生涯长久一点。这一点来讲,是一致的。
3.组织的规矩,是对所有人的;个人的诉求,仅仅是个人的。这一点,又是不一样的。
4.一个自然人,有没有规矩,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能依然会活的挺滋润;但一个组织如果没有规矩,就会一团乱麻,可能一天都活不下去。
5.企业不会因为有人会辞职,就不再招聘新人;新人也不会因为企业有约束,而不去选择就业。这一点,即对立,又同一。
6.企业和员工是一种契约关系,从建立契约的那一刻始,个人自由就会受到组织的约束,这已经超出了兴趣爱好的范畴。
7.企业和员工又是一种交换关系,员工付出劳动,企业付出报酬;付出的越多,得到的也就越多。有一点必须强调,付出的劳动必须是有价值的,这样得到的报酬才能持续。
8.学什么,干什么,这是最好的职业生涯的开端,否则,你和高中生相比并没有更多的竞争优势,放弃了自己的所学专业,很有可能你还不如高中生。
9.刚入职的人,专业能力必须强;职场10年的人,管理能力必须强;职场20年的人,领导能力必须强。这是我们对“专业”的理解。
鉴于以上九点原因,认为:先“就业”,再“择业”,是一种错误的就业导向,既不利于企业,也不利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