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历上说这句话,是不负责任且自负的行为。很明显,你不知道还有那些人在应聘该岗位,也不知道你的条件能否比得上别人。因此,保险起见,你可以这样说“我对该职位非常感兴趣,并且有相信自己有资格胜任此份工作。”然后,用简历上的下一句话或者求职信说明你符合资格的原因。
除了是百分百的陈词滥调之外,这句话没有一点意义。还能有什么样的业绩记录呢?未被正式的记录压根就不存在。用居委的“成功”一词只会让HR觉得逼着低智商。与其用这样含糊不清的描述,还不如真实的将你所做的事情罗列出来,这样,岂不是更有说服力。
是,简历上是不能撒谎,但也不意味着你得将所有真话都写上。无论你的离职原因是什么,但在简历上,都不要写“与同事不合”“与上司有矛盾”等字样,在简历上透露人际关系的矛盾就好像一个突兀点,这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的。